因为牛羊肉价格居高不下,有人动了歪心思,用猪肉冒充牛肉销售。 2016年1月6日,明光市一对夫妇因屠宰猪肉,冒充牛肉销售,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被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
2015年6月,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举报,反映潘村街道农贸市场华某某用猪肉冒充牛肉销售,坑骗消费者。
2015年10月28日,明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市场监督管理局、潘村派出所配合下分成三组,开展突击行动,一举端掉隐藏在街道生产、销售假牛肉窝点,当场抓获正在销售假牛肉的华某某,扣押了一批作案工具和制作假牛肉原材料。
经查,潘村镇居民华某某之前在潘村镇屠宰、销售牛肉10年。 2015年1月,他从网上看到制售假冒牛肉的信息后,便摸索伪造牛肉的技术。后其从明光女山湖、桥头、柳巷等乡镇以每斤6元的价格购买淘汰种猪和老母猪。
由于这类种猪体型大,腿长,肉呈血红色,易制作成假牛腿、假牛肉,华某某夫妇便将淘汰种猪屠宰后,将四条腿分成四大块,取出骨头、猪蹄和肥肉,用手术针将种猪腿接在牛腿上,外面套上部分牛皮,并缝合,伪造成牛肉;将猪下水切碎,加入硝、牛肉精、胭脂红,卤制成牛杂肉。“从外形和血色看很像牛肉,外行人很难认出。”办案人员称。
然后,夫妻两人将假牛腿、假牛肉以每斤26元至30元的价格和假牛杂肉以每斤8元的价格运往潘村街道、紫阳街道、柳巷街道等周边街道、农村,销售给饭店、农村宴席承包者。 2015年1月开始至案发,华某某生产和销售假牛肉9万余元。
据悉,这是明光市破获的首例猪肉冒充牛肉案件,在当地产生强烈反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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